遵义市县级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 破除以药养医
昨天,记者从遵义市政府获悉,遵义市公布《遵义市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改革补偿机制实施方案》,遵义市县级公立医院将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破除医院以药养医。
从今年11月1日起,遵义市首先在遵义县、余庆县、凤冈县、务川县、道真县、习水县6个县级公立医院,正式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破除以药补医改革。将公立医院补偿机制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增设医事服务费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不增加群众就医负担。
取消哪些费用?
遵义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不再收取参保人员普通门急诊挂号费,不再收取门急诊、住院诊查费,适当降低大型医疗设备(MRI、CT、彩超等)检查费(降低10%)。医院由此减少的收入,通过增设医事服务费和增加政府投入进行补偿。
增设哪些费用?
增设门急诊和住院医事服务费。门急诊医事服务费标准:县人民医院普通门急诊每人次5元,专家门急诊每人次10元;县中医院普通门急诊每人次10元,专家门急诊每人次20元。住院医事服务费标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住院每人每天30元。
增设费用纳入医保
增设的医事服务费纳入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医保支付范围。门急诊医事服务费医保支付标准:县人民医院普通门急诊每人次5元,中医院普通门急诊每人次10元;其中患者个人承担0.5元,其余由“三大医保”支付。
县医院专家门诊医事服务费10元,患者承担5.5元,4.5元由“三大医保”报销。
县中医院专家门诊医事服务费20元,患者承担10.5元,9.5元由“三大医保”报销。
县医院、中医院住院医事服务费城镇职工医保按甲类项目报销,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按各县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支付。为体现政府责任,不再收取的每人每天3元的住院诊查费由各县(市)人民政府财政补助。
加大财政对县级公立医院投入
同时加大政府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投入,落实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和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公共卫生任务服务、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市财政专项补助。
遵义市将争取2013年把赤水市、仁怀市、湄潭县、正安县、绥阳县、桐梓县6个县(市)纳入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
届时实现在全市覆盖,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