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车开门撞翻摩托伤2人 乘客负全责被罚款10元
本报讯(宋姣记者段波)多数交通事故中肇事者一般都是司机,然而23日下午,发生在绥阳县城的一起交通事故,却与乘客脱不了干系。因为乘客下车开门时,未注意后方来车,导致一辆电动二轮摩托车侧翻。为此,乘客不但承担全部责任,而且被罚款10元。
当日下午6时40分,绥阳县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案,称县城东门三岔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处理交警抵达现场,只见一辆灰色大众轿车停在路边,右侧停放着一辆电动二轮摩托。
警方调查证实,事发时,乘坐在大众轿车副驾驶位的女乘客,下车开门时未注意后方来车,结果电动摩托一头撞在车门上,导致电动摩托上的司机和乘客摔倒受伤。
由于事发突然,肇事女乘客被吓了一跳,连忙询问伤者的伤情,所幸电动摩托车速较慢,二人伤情并不严重。为确保伤者的安全,事发后女乘客将伤者带往医院检查。
交警部门调查认定,大众轿车的女乘客在本次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电动摩托两名司乘人员的所有医疗费用。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乘车人上下车开启车门时,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女乘客处以了罚款10元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上下车开关车门前,一定要通过后视镜观察路面情况,或可以先开启一点车门,观察确认后方车辆、行人的通行情况后,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再上下车,以免再次发生类似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