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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绥阳交警一天内查获两起校车违法行为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法制网   发布者:宋蛟
热度349票  浏览177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5年10月09日 09:53

  孩子是每个家庭关爱的中心,孩子的上下学途中的安全亦是社会关心的焦点。近日,绥阳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的民警在县城开放大道例行检查时,连续查获了两起校车违法行为。

  10月8日下午17时左右,绥阳县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例行巡逻至县城开放大道路口处时,拦停了两辆分属不同幼儿园的校车并对其例行检查。

  第一辆校车满载三四岁的幼儿,当民警询问驾驶员是否存在超员行为时,校车驾驶员闭口不答,但神色明显有些紧张,而在随后民警的检查中发现,原本核载19人的校车上,加上驾驶员与随车看护的老师总共乘坐了21人,超员两人。不仅如此,民警在检查中还发现,座位上的孩子们均未系上安全带,而驾驶员的解释是孩子自己将系好的安全带解开了,但在民警对孩子的询问中,七八个孩子告诉民警,老师们从来没有为他们系过安全带,民警对驾驶员及随车老师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

  第二辆校车并没有载孩子,只有驾驶员与随车教师两人,但在民警对其证件检查的过程中发现,该名驾驶员的驾驶证上并没有注明具备校车驾驶资质的文字,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了询问,驾驶员告诉民警自己已经获得了校车驾驶资质,但还没来得及更换驾驶证,民警随即对其驾驶证进行暂扣,要求驾驶员次日前往交警大队对其是否具有校车驾驶资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目前,两起案件还在进一步的调查当中,如果调查属实,第一辆存在超员行为的校车驾驶员将面临罚款500元、记6分的处罚,第二辆校车的驾驶员若没有获得校车驾驶资质,将面临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并且若两辆校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属实,绥阳交警大队还会将其违法行为抄告给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由他们对其所属幼儿园负责人进行严惩。(宋蛟)

TAG: 安全带 超员 驾驶证 交通安全 校车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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