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规范“一日游”合同
要求旅行社:不准强迫购物 不得另行收费
据新华社贵阳电 “一日游”行程紧凑、管理较松散,既受游客青睐,又成为争议和矛盾的多发区。为规范“一日游”旅游经营活动,让旅游者明明白白消费,贵州省旅游局和工商局共同编制的“一日游”旅游合同,将在省内市场推行。
贵州省“一日游”合同要求,经营者须对行程景点及线路、旅游费用构成及标准等填写明确,旅行社不得强迫购物、安排非约定自费项目,除约定费用或为满足旅游者特殊需要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一日游”旅游合同还写明,旅游市场双方如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或向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贵州省“一日游”旅游合同》供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企业,在与旅游消费者签订“一日游”旅游经营业务时使用,旅游经营者和旅游消费者所签订的旅游合同将作为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各级旅游质监所受理和处理游客投诉的重要依据之一。
贵州省旅游、工商等部门还将不定期对“一日游”旅游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