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外宣中心《绥阳报》公益性岗位招聘方案
为了搞好我县的对外宣传工作,进一步外树绥阳形象,办好我县的对外宣传资料《绥阳报》,为全县三个文明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特制定以下公益性岗位开发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搞好这次招聘工作。
二、招考录用人数、范围和条件
(一) 招考录用人数:记者3人。
(二) 招考范围:面向全市范围公开招考录用。
(三)招考录用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成熟,无违法乱纪行为,热爱新闻事业,团结敬业,有一定的采访写作基础和社交能力。
2、记者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学历为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含大专)。
三、招考录用方法和程序
(一)公开报名。凡符合上述范围和条件的,于2010年4月15日至4月20日,持本人学历证书或相关证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三张到绥阳县委宣传部报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3:1则可进行招聘工作,如果达不到此比例则由招聘小组进行确定。
(二)资格审查。招考录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考录用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报名者凭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实践考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面试、实践考试共100分。
1、笔试,占65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知识面及写作能力。
时间:2010年4月23日上午8:30-11:00。
地点:绥阳县行政办公中心
2、面试,占30分。面试内容为应答能力测试和形象测评。
时间:2010年4月23日下午2:30开始
地点:绥阳县行政办公中心
3、微机考试,占5分。
(四)体检。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时,首先以学历高者确定进入参加体检;如学历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参加体检。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缺额,则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付。
(五)公示。将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试用。入围人员接受为期三个月的试用考察。
(七)录用。经试用考察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按照县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要求办理手续,不能胜任的予以辞退,并按考试综合成绩排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选取补充人员。
(八)报酬待遇。每人除了领取按照县公益性开发每个月600元补贴外,县外宣中心补助400元,财政承担部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由财政承担,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组织领导
成立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志强任组长,龙维亚、石芝谋、何应志任成员,何应志负责日常工作。另成立招考小组,张志强任组长,龙维亚、梁璇、石芝谋、王兴怡、何应志、赵运梅、吕金华任成员,招考小组负责本次教务工作。
五、工作要求
招考录用记者工作政策性强,受到社会普遍关注,各参与人员要各负其责,严守纪律,照章办事,实行责任制,谁出了问题将追究谁的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外宣中心公开招考录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向社会公告。
联系电话:0852-6363136(绥阳县外宣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