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杠塘镇多措并举贯彻落实好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绥阳县干部职工违反“四要十不准”规定处理的暂行办法》,青杠塘镇近日多措并举进行贯彻落实。
一是镇中心学习组集中学习《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绥阳县干部职工违反“四要十不准”规定处理的暂行办法》。
二是组织各村书记主任,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绥阳县干部职工违反“四要十不准”规定处理的暂行办法》。
三是以文件形式转发机关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文件,要求各单位部门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教育,对照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改正单位和个人存在的问题和不促,并将“规定”内容张贴在显眼位置,在每名干部办公桌上安放“四要十不准”提示牌,便于机关干部职工学习。
四是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通过会议、条幅、宣传标语、制作工作提示牌、发放宣传学习卡、用一信通将规定发送短信等形式进行立体宣传,着力提高规定的社会知晓率,公开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五是镇纪委、镇作风办将“四要十不准”纳入监督的内容,对各单位部门执行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坚持开展定期不期检查,对查实违反规行为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截止8月3日,青杠塘镇正在开展机关作风建设督促检查,转发“四要十不准”文件已制发并发各单位部门,用一信通发送“四要十不准”短信100余条,相关单位部门正在组织学习,提示牌陆续制作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