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货车扮“坦克”上路做广告 司机被罚550元
本报讯(张祥宋蛟记者段波)利用车身做广告本无可厚非,但广告面积过大,遮挡了整个车身,就属于违法行为了。近日,绥阳县交警大队就依法对两名小货车司机分别处以了550元罚款。
21日上午10时30分,绥阳县交警大队四中队执勤交警,在县城巡逻时,发现有两辆形状怪异的车辆正缓慢行驶。靠近一看,竟是两辆小型货车,车身均被广告完全包裹,车顶还做了一根长长的炮管,外形像坦克,十分引人注目。

被查获的小货车
由于两车的广告已严重影响司机的安全驾驶,交警当即示意靠边接受检查。交警证实,两辆货车车身上加装的广告牌,虽把挡风玻璃、号牌、尾灯及驾驶室车门都进行了镂空处理,但整个车身依然照在广告牌内,广告牌长度、宽度,均与车辆本身的宽度、长度不一致,因此,交警认为这类车辆上路行驶,存在安全隐患。交警要求2名违法司机立即拆除车辆上的广告设施。
针对两名司机的行为,交警部门表示,对车身进行改装或加装广告设施,应提前与交警车管部门联系,并取得行政许可,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同时,2名司机也因“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擅自改变车身外观”2项违法行为,被分别处以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