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
每年的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简称“3·15”。近期,绥阳县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在大十字大屏幕上滚动播放绥阳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覃儒方作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电视讲话等。绥阳县工商局、绥阳县消费者协会、绥阳县质监局、绥阳县卫生局、绥阳县物价局等多家单位在县城区中心地带设置了宣传栏、宣传单发放点、咨询点和现场投诉受理点,活动现场人流如潮,前来看阅宣传栏、接收传单、咨询和投诉的人络绎不绝。

活动共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受理现场投诉三起,现场处理投诉两起。活动还对绥阳工商局在执法检查中收缴的过期变质食品和假冒伪劣商品进行了集中销毁,销毁过期变质食品和假冒伪劣商品上千件,价值10余万元。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增强消费维权能力”等一副副标语充斥着人们的视线,一辆辆宣传车在街上不停地巡回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