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孕妇回家 贵阳救助管理站:她是我们的“常客”
9月4日晚,来自浙江的列车停靠在贵阳火车站,遵义绥阳县的孕妇黎明荣被抬下车,三年时间,贵阳市救助管理站已接待过黎明荣将近30次,如何实现“一助到底”,成为摆在救助部门面前的难题。
4日晚11:50左右,患有精神疾病的黎明荣在杭州市余杭区救助管理站两名负责人及当地派出所民警的护送下到达贵阳。与其他被救助人不同的是,黎明荣因在列车上出现了危害他人安全的行为,她被民警看管的较严。次日凌晨1时许,贵阳救助站调派一辆救助车,连夜将其送往遵义绥阳老家,绥阳县救助部门、政府官员于凌晨4时在桐梓县进行交接,最终黎明荣被平安送达家中。
“她是一名特殊的常客。”昨日,贵阳市救助站潘科长向记者展示了一本救助人员台帐本,“2009年8月黎明荣首次求助……2012年3月黎明荣离开救助站,期间对其进行送返遵义老家不低于25次,还多次前往广东、浙江、上海等地将其接回,共出动人力200人次以上、耗费数万元救助经费。”
潘科长说,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但凡不是故意骗取救助资源的人自愿求助,救助站都必须接受。由于黎明荣患有精神类疾病,且不止一次怀孕,救助站每一次都会将她安全护送回监护人处或户籍所在地。
杭州余杭区救助站吴副站长则认为,对于这位具有监护人的精神病患者,其家属没有尽到监护责任。“仅靠救助部门一次次的送返,不仅未能真正帮到这位妇女,反而导致了救助资源的浪费。”吴副站长说,“救助站的经费主要用于救助困难人群,但黎明荣的案例却折射出因为政策的不完善,导致社会救助无法‘一助到底’的现象。”
据疾控部门一名负责重症精神病研究的专家称,现在,各级疾控部门正对重性精神病患者开展普查,采取主动发现的方式对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免费治疗,但尚未普及至每一个乡镇。因此,对于部分项目未普及地区,还需要病患监护人、民政部门给予患者更多的帮助。
(本报记者 邢乐)

新闻回放
9月2日,一名贵州籍孕妇流落杭州街头,辖区民警欲帮助她,却遭到拒绝。为此,杭州市余杭区公安分局通过微博求助,希望寻找孕妇家人。
9月3日,本报《这个贵州孕妇 谁认识?》一文见报后,遵义警方找到孕妇黎明荣的家人。家人表示,两年前黎明荣出现精神类病症,但黎拒绝治疗,还离家出走至浙江;家人将其带回后没多久,她又离开。当地民政部门曾前往浙江,试图将黎劝返,但遭拒绝。
链接:
绥阳孕妇流落杭州街头 杭州警方发微博求助http://bbs.suiyang.cn/viewthread.php?tid=9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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