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一女子欲跳楼轻生 消防战士“飞身”扑救
多彩贵州网讯(汤伟杰 山万祥 本网记者 柴睿) 2015年8月9日下午,绥阳县北环西路烟草专卖局斜对面一栋居民楼顶有一女子准备从4楼跳楼轻生,为不刺激到该女子,遵义市绥阳县消防中队从楼顶“飞降”到4楼,顺利救下该轻生女子。
9日下午13时55分,绥阳县消防中队到场后发现,该居民楼分为两部分,右侧有5层左侧有4层,两部分只有一墙之隔,女子坐在左侧房顶阳台边上正靠在间隔墙上大哭不止,情绪十分激动。现场指挥员立即安排一名救援人员将楼下的围观群众疏散至安全地带做好警戒,严格控制人员出入,3名救援人员铺设救生气垫,随时做好救援准备,一名救援战士对顶楼情况进行侦查。经侦查得知女子所在的阳台内部有一道大约1米高的“女儿”墙,女子距离女儿墙大约1.5米。
在此过程中,女子情绪激动,亲友轮流对其劝解均无效果。该女子还跨过楼房的间隔墙,从楼房左侧部分爬上右边部分后站在阳台护栏上,情况十分危急,救援工作陷入僵持阶段。
消防官兵同现场民警再次商议后,决定安排救援人员从左侧房顶的女儿墙爬上右侧房顶,从房顶“空降”至4楼进入阳台将女子救下。安排好后,救援人员爬上房顶,另外3名救援人员立即为救援人员系好安全带和安全绳,为救援人员做好保护工作。此时女子情绪变得十分不稳定,将阳台上的碎玻璃砸向楼下的围观群众,趁此机会,救援人员在3名救援人员的保护下迅速从楼顶“空降”至4楼,“飞身”跳进阳台上迅速将轻身女子救下。
事后,据知情人透露称,轻身女子是与男友发生矛盾,在发生矛盾后男友又无故“失踪”两日,女子是河南人,在绥阳并无依靠,于是便想到跳楼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