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教科局积极做好汛期安全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防汛安全检查和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贵州省防洪条例》,全面落实汛期广大师生安全和自然灾害防范措施,绥阳县教科局积极部署,切实做好今年防汛工作。
一、落实防汛责任制,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把学校防汛应对的准备工作作为当前学校工作的重要工作,高度重视,超前谋划,周密部署。切实增强防大汛、抗大洪、防大灾、抢大险意识,有针对性地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
二、完善各类防汛预案,细化应对突发性灾害天气造成的洪涝灾害的各项应急措施,加强演练,确保预案切合实际,必要时迅速启动,发挥作用。
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多种生动、具体、有效的形式教会学生防止伤亡事故发生,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提醒家长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和教育,暴雨天气,坚持实行教师护送和学生家长交接制度。
四、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加大排查力度,对学校存在洪水、泥石流等灾害隐患校舍要做到心中有数,加强防范,排除险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