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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案在逃四处漂泊 民警劝说嫌犯自首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遵义晚报   发布者:李正念 熊彪
热度281票  浏览9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7月19日 10:05

  3个月前,刘某以谈恋爱的方式诱骗一女孩至宾馆,并伙同朋友(已逮捕)对其实施强奸,被浙江警方网上通缉。

  据悉,刘某系绥阳县风华镇人,在浙江宁波打工期间,认识当地一打工妹。在朋友怂恿下,刘某请该女子吃饭,将其灌醉后带到宾馆,假称与其谈恋爱,对女子实施性侵害,其朋友也随后参与。东窗事发后,浙江警方抓获刘某同伙,但刘某一直在逃。

  近期,绥阳县公安局深入在逃人员户籍所在地了解在逃人员动态,与在逃人员家属面对面宣传法律法规,做思想工作,希望刘某家属劝说其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7月15日,刘某家人主动向民警提供了刘某的联系电话。在民警劝说下,刘某表示愿意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7月16日中午1时许,在家属陪同下,刘某走进风华派出所投案自首。他说,当时听信朋友的话,犯下了这样的大错,逃亡的日子不好过,一看到警察便提心吊胆,现在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李正念 熊彪 记者 王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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