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一对糊涂夫妇帮儿藏赃物 夫妇齐领刑
本报讯 绥阳县一对夫妇发现孩子盗窃后,不但不对其严加管教,反而帮忙藏匿财物。8月28日,这对夫妇被遵义市绥阳县法院判刑。
据悉,绥阳县母某与妻子周某忙于打工挣钱,对3名10岁左右的孩子疏于管教,孩子养成了小偷小摸的恶习,但夫妇二人并未在意。
今年5月,3名小孩先后盗窃了他人的手机、平板电脑、大米、食用油等物。母某夫妇发现后,担心子女被追究责任,将所盗手机和平板电脑进行藏匿,把大米和食用油拿回家食用。
几天后,警方根据监控视频,找到3名嫌疑人。因3人均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未被追究责任。不过,母某夫妇则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警方拘留。
绥阳县法院审理认为,母某与妻子周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物品,仍进行藏匿,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经鉴定,被盗物品共计价值22412元。
法院认为,案发后,母某夫妇已将被盗物品归还失主,两人认罪态度较好,可从轻判决。法院判处母某拘役4个月,罚金1000元;周某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罚金1000元。
(杨翠 黄宝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