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工商部门查获92万元假冒茅台酒
2012年4月16日,绥阳县工商部门和公安部门联合开展行动,查获一批涉嫌假冒的贵州茅台酒,案值达92万余元。
4月16日下午,绥阳县工商局接到举报,称县城某茅台酒专卖店涉嫌销售假冒茅台酒,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和消保部门迅速出击,对该专卖店进行突击检查。在该店的小阁楼上,查获涉嫌假冒53度飞天茅台酒29件零8瓶,共356瓶(普通包装);涉嫌假冒53度飞天茅台酒14件共168瓶(子母套箱包装,外箱印有“宴宾酒”字样,内箱印有“贵州茅台酒”字样);15年陈酿贵州茅台酒13瓶;共计537瓶。另有茅台酒空包装箱73个,手提袋50只。
经初步估计,该贵州茅台酒专卖店涉案金额达92万余元,鉴于数额巨大,绥阳县工商局已依法在现场将该案移交由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