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期间,绥阳县烟草公司始终坚持“发展生产,做大产业,提高质量,助农致富,开辟财源”的方向,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善经营管理,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通过不断改善和加强经营管理,绥阳县烟草公司向国家缴纳的税收亦逐年大幅度增加,每年缴纳增值税额由2006年的1,428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2,608万元。
据统计,“十一五”期间,绥阳县烟草公司共缴纳增值税6,985万元、企业所得税3,311万元、消费税1,070万元,累计达到11,366万元。
(辛勇 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