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旺草派出所为30余名农民工追讨工资
近日,绥阳县公安局旺草派出所,为该县旺草镇下寺村30余名农民工讨回了4万元的工资。
经了解,2012年4月,绥阳县移动分公司将该县分水岭和平基站光缆工程承包给王某,王某又将该工程转包给杨某。工程动工后,旺草镇下寺村民工苟天金等30余人在未签订承包合同的情况下进行施工。完工后,30余名农民工多次向施工负责人王某讨要工资,但王某以工程已发包给包工头杨建华为由拒绝支付。而杨某在工程完工后玩起了“人间蒸发”。30余名民工到绥阳县人劳局申请进行劳动仲裁。但因双方未签订劳务合同,绥阳县人劳局也无能为力。
最后,苟天金等5名被欠薪民工代表来到了绥阳县公安局旺草派出所。绥阳县公安局旺草派出所了解情况后,高度重视这一极易引起群体性上访的劳动纠纷,多次组织召开会议对该起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案件进行分析研究,耐心细致地作相关当事人工作,并于近日组织绥阳县移动公司分水岭和平基站光缆工程负责人王某、被欠薪农民工代表苟天金等人进行座谈。经过旺草派出所民警的一系列工作,绥阳县移动公司于6月15日将所欠苟天金等30余名农民工的4万元工资全部结清。 (张兴洪 尹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