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绿色学校”表彰暨创模工作会召开
3月22日,由绥阳县教科局和环保局联合组织的绥阳县“绿色学校”表彰暨“创模”工作会召开,教科局局长欧阳强、副局长严明锦、纪检组长卜正勇,环保局局长吴虹卫、副局长张吉凯出席会议。
会上,环保局副局长张吉凯宣读了2012年绥阳县创建省、市、县“绿色学校”方案。教科局纪检组长卜正勇宣读了2011年“绿色学校”创建表彰通报,同时,参会领导为获得省级“绿色学校”的温泉小学,市级“绿色学校”的黄枧小学 、太白小学,获得县级“绿色学校”的洋川中学、兴隆中学、城南小学、桑木小学等14间学校颁奖授牌。
教科局基础教育股负责人对2012年“绿色学校”创建及创模工作的开展作了安排,环保局吴局长针对此项工作的开展作了九方面要求:一抓宣传,二抓教育教学,三抓环境规划,四抓环境意识,五抓组织领导,六抓经费落实,七抓资料规范,八抓验收,九抓巩固提升,在新的环境与形式下抓好创建工作。教科局局长欧阳强作出强调:通过省、市巡查组深入我县部分学校检查的结果来看,情况不容乐观,开展创模工作,我们面临形式严峻,任务繁重,工作坚巨的重重困难,所以我们必须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以建设校园文化体制为目标,以开展学生德育(养成)教育为抓手,制定可操作性实施方案,落实经费保障,以讲政治的高度抓好“绿色学校”及创模工作,要抓出特色、抓出亮点,抓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