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加强对水上漂流旅游项目安全监管
新华网贵阳7月31日专电(记者王丽)炎炎夏日里,能够降温消暑又惊险刺激的水上漂流成为众多年轻人青睐的旅游项目,但随着漂流旅游开发加速,对其进行有效监管非常迫切。贵州省日前制定的一项地方性法规,将对水上漂流项目实施严格的安全监管。
由于拥有地理条件和自然风光的独特优势,贵州省水上漂流活动方兴未艾,马岭河漂流、杉木河漂流、野洞河漂流等在全国享有很高的知名度。据了解,贵州现已开发漂流河流27条,漂流总里程353.3公里,从事漂流经营活动的公司有29家,漂流艇筏有3320艘,从业人员达1098人,年接待漂流旅客约37万人次。
记者从贵州省交通厅了解到,水上漂流活动作为一种新兴行业,其安全监管职能归属并不明确。为保障漂流安全,贵州省在日前制定的《水路交通管理条例》中,首次将漂流的漂流艇筏检验、漂流设施安全论证等事项纳入水上安全管理范畴,今后所有的漂流项目都须经过海事管理机构的安全论证方能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