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朋友换车开 绥阳男子“摊上大事”
绥阳县一男子与朋友换车开,在未详细检查车辆手续的前提下,便将车辆开走。男子未曾想到,朋友交给自己的车,除了涉嫌套牌外,还涉及多起盗抢案件。这回,男子只好求助警方尽快找到自己的朋友,否则自己就真的摊上大事了。
事情还得追溯到今年的6月25日。当日下午3点,绥阳籍男子周某驾车到县城某加油站时,偶遇好朋友李某。李某以要下乡办事,车况不好为由,提出与周某换车开的请求。周某爽快地交换了车辆。当日下午4点,周某驾驶换来的牌号为贵CE6089的面包车,在县城内违法停车被交警现场查处,因提供不出车辆的行车手续,车辆被绥阳县交警大队依法暂扣。
随后,周某与李某联系得知,被暂扣的车辆是套牌车。一旦周某去处理违法行为,按照法律规定,除了会被处以1000元罚款,记满12分外,还要说清套牌车的来历,以及有无号牌等。对此,周某一直不敢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罚。
此外,李某还告诉周某,这辆车是在赌场上买的二手车,啥手续都没有,是黑车。
11月12日,因周某的机动车驾驶证年审逾期了,为保住驾驶证不被注销,周某无可奈何地来到绥阳县交警大队,希望向交警部门说清该事情的来龙去脉后,能合法完成自己驾驶证的审验程序。
然而,周某万万没料到,就因自己的行为没有及时向交警部门举报,导致现在涉及该车所有的问题,都要周某独自承担。
因为经交警部门调查证实,经网上比对,贵CE6089面包车,确系一辆套牌车。而且,据系统显示:该车原车号牌为贵CS4718,车主为喻某。此外,喻某曾在2011年3月20日,以车辆被盗为由,向户籍所在地的遵义县公安局三合镇派出所报案。同时,交警还查明,此车还存在盗抢涉嫌,属刑事案件,由于案件性质转变,涉案的违法驾驶人周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滞留。
目前,周某已求助警方尽快找到好朋友李某,只有等李某到案后说清事情的缘由,周某才能免去牢狱之灾。同时,绥阳交警大队也将此案移交刑警部门,有关情况仍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
对此,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司机,在借用、交换他人车辆时,务必查验清楚车辆的手续是否合法有效,否则,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所有的法律责任,都将转嫁到驾驶人身上。
作者: 李小浪 段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