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国税全面推行个体户农村信用合作社扣缴税款方式
为了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为全县纳税人提供更为方便快捷的纳税服务,在目前正在开展的“四帮四促”活动中,绥阳县国税局利用农村信用合作社网点分布广、效率高、服务方便快捷的优点,采取措施积极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扣缴税款方式,为个体纳税户提供优质服务。
该局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市局文件精神,将市局文件精神传达到局内各单位和税源管理部门,要求税源管理部门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二是根据实际,确定推行时间表,将推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税源管理部门、管理组和税收管理员,确保职责明晰、责任到位,保证推行进度;三是将税源管理部门及其干部职工推行任务的完成情况纳入个人依法行政一体化考核范围,按月严格兑现奖惩,促进推行任务全面按时完成;四是由县局征收管理科牵头,加强推行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把税源管理部门推行进度纳入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保证推行工作顺利推进。
截至2011年7月27止,全局已完成了302户达点户的基础资料收集工作,已完成工作量的48.71%,预计在8月10日前全面完成推行任务,从8月10日起,全县620户达点个体户可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网点直接申报纳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