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警方破获系列盗抢案 做案10余起案值10余万
本报讯(见习记者张文倬 记者段波)绥阳县一伙男子组成盗窃、抢劫团伙,专挑大型超市、店铺下手,并经常对学生、上班族实施抢劫。
据介绍,今年1月以来,绥阳县警方多次接到县城兴隆超市、富万家超市、福乐多超市及临街店铺店主报案,称店内香烟等财物被盗,数额巨大。
民警进行调查走访,并结合超市被盗物品的数量、品种,发现匪徒作案手法极其相似。民警依据经验判断,这是一伙有组织、分工明确的盗窃团伙。经过办案民警大量的走访调查,最终确定犯罪嫌疑人刘某、王某某等4人具有重大作案嫌疑。日前,绥阳县警方抓住了犯罪嫌疑人刘某、王某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现年16岁,绥阳县风华镇光明村人,没有固定工作。从去年12月起,他伙同朋友王某某、王某(在逃)、欢欢(在逃)组成盗窃、抢劫团伙,专门对县城的大型超市实施盗窃,并对附近学校的学生、上班族实施抢劫。从去年12月至今年8月,该团伙实施盗窃、抢劫12起,涉案金额达1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刘某、王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本案仍在进一步深挖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