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交刑警联手侦破1起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
本报讯 11月18日上午,王芳、王权姐弟及亲人,为感谢交警大队“大海捞针”、抓获交通肇事逃逸人邓某、告慰了在事故中不幸死去的母亲,他们绣了一面锦旗、写了一封感谢信,来到绥阳交警大队,真诚地感谢办案民警。
22天前傍晚,王芳的母亲蒋思凤在回家途中,被一辆二轮摩托车撞伤当场死亡,驾车人车逃逸。意外的交通事故给王权、王芳在精神上造成无情的打击。案发后,交警大队与刑警大队协同开展侦查,终于11月13日成功破案,将交通肇事逃逸17天的邓光宇捉拿归案。
事发当晚,家住洋川镇桑木村的村民邓光宇,无证驾驶他8月份购买登记上户的“佳劲牌”贵CGJ195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搭乘妻子晏某,前往县城,于当晚19时40分左右,路经207省道任家路口,将推板车的行人蒋思凤挂倒,摩托车挂人后摇晃了一下;邓光宇肇事后不顾被挂人的生命危险,驾车扬长而去。行人蒋思凤受伤当场死亡。事发一个小时后,邓光宇从县城驾车返回,在县城东门加油站附近听说前方在查车,为躲避交警检查,他绕东山村回到家中,并连夜将肇事车隐藏在家里的稻草堆里。
绥阳交警大队接警及时勘验现场取证后,就如何迅速侦破“10·26”交通肇事逃逸案,先后召开多次研判会,大队长耿中健、分管事故的教导员杨服生,要求办案组民警深入开展排查工作,以向死者负责的态度,不要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同时,交警大队向刑侦大队请求协助,刑侦副大队长张世国亲率刑侦大队的精英,自始至终通力参与了该案的侦查。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办案组民警在县公安局的统一部署下,以“大海捞针”的作风,深入到案发地周边集镇、村寨,向群众询问、了解;刑侦大队民警发挥自己的专长,反复做相关的痕迹比对鉴定……通过专案小组艰辛努力,案情一天一天明朗起来。最终,民警综合10多天搜集掌握的证据,将涉嫌肇事人锁定在邓光宇身上。
11月13日上午,专案组民警来到桑木村桑木生产14组邓光宇家中。在民警们面前,邓光宇仍怀侥幸之心,他张冠李戴,将儿子的摩托车指给民警检查,心想蒙混过关。办案民警对邓展开政策攻心,穷追猛打,与邓谈话中,最终使其露出了狐狸尾巴,不得不把隐藏在他亲家家中肇事摩托车贵CGJ195号交了出来。
当日,邓光宇被交警送进看守所,等待邓光宇的将是法律对他的严惩。 (徐驰 李小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