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第一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通过市级验收
11月22日,按遵义市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由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赵正忠带队,市农委、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等单位组成的市人民政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验收组一行12人对我县第一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进行验收,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陆永东、朱红苏、艾滨三位专家也莅临我县指导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钱朝军、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人和县增减挂钩办公室工作人员陪同检查验收。
据悉,2010年11月遵义市国土资源局批准绥阳县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县,并批准周转指标为200亩。我县实际完成复垦面积200亩,涉及全县13个乡镇38个行政村265户,大部分为闲置宅基地及废弃工矿用地,不需要重新安置;完成大路槽乡文山村安置区建设,共安置地灾户9户,安置面积3.68亩,共计投入资金为93万元。项目节余建设用地196.32亩.
市政府验收组实地查看了洋川镇、茅垭镇拆旧区复垦地块,大路槽乡文山村安置点,与实施增减挂钩项目的群众进行交流;并对我县13个涉及“增减挂钩”工作乡镇的项目资料进行了仔细审查。
验收工作会上,县人民政府代理县长何小松同志对验收组的到来表示热情欢迎,对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市农委、市住建局等单位对我县增减挂钩项目的关心、支持、指导表示了真挚的感谢。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钱朝君同志作了我县第一期增减挂钩项目工作实施情况的报告。参会专家就相关问题详细询问了县国土资源局、农牧局、发改局、住建局参会同志,并就验收过程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发表了建议意见。经验收组专家讨论决定:绥阳县第一期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内业资料完善,顺利通过市级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