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严查违规办理酒席行为
近期以来,绥阳县滥办酒席由明转暗现象有抬头趋势,少数人巧立名目,借机敛财,给许多人增加了过重的负担和压力。为彻底刹住滥办酒席之风,我县加大了查处力度。
11月27日至12月8日,县纪委监察局、县教育局和县政府纠风办分别对县教育科技局退休干部刘笃光,宽阔烟叶中心站职工潘志勇违规办理搬家酒席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并全额收缴其收受的礼金。
为此,县纪委监察局,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坚决抵制和制止党员、干部职工滥办酒席的行为。尤其是各镇乡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辖区内滥办酒席的查处力度,积极在农村社区与村(居)干部、普通党员、村(居)民组长签定禁止滥办酒席责任状,并引导各村支两委将滥办酒席治理工作写进《村规民约》,约定成俗、按章程办事。通过《村规民约》和《食品安全责任制》追究等形式,抵制滥办酒席的行为,共同营造一个“端正党风、清廉政风、净化民风”的社会良好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