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关于治理农村滥办酒席的紧急通知
绥纪通〔2011〕33号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工作,合力推进“开放绥阳、效率绥阳、幸福绥阳、魅力绥阳”建设,现就开展农村滥办酒席治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教育必须到位。各乡镇务必及时召开干部职工会、村组干部会、村组群众会,广泛深入宣传本乡镇治理农村滥办酒席的有关措施,并要求从2011年12月27日起全面启动治理工作。
二、治理措施必须到位。各乡镇务必结合村规民约的建立和完善,抓紧制定符合本乡镇实际的治理措施。在治理过程中,以达到制止为目的,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
三、监督检查必须到位。县作风优化办在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县作风效能督查的同时,各乡镇必须把监督检查和治理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部门、责任人,并纳入考核。
四、协调配合必须到位。县直各单位部门务必结合挂帮工作,积极配合各乡镇抓好农村滥办酒席治理,教育管理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对参与吃酒的干部一律严肃问责。
五、责任追究必须到位。凡因治理农村滥办酒席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一律按干部管理权限严肃问责,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全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中共绥阳县纪委
绥阳县监察局
2011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