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易成“光头帮”22人受审 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等6项罪名
4月7日,绥阳法院开庭审理凌易成、梁成焱、吴静、喻文谭、李浪浪、王亚临、蹇秋洪、牟又东、黄艺、石雨、刘俊义、郭文坤、卜新宇、吴林林、李清强、周道坤、王元清、陈建华、谌洪伟、龙远涛、李家灿、王兴卫22人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抢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敲诈勒索、开设赌场6个罪名案件。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凌易成、梁成焱、吴静等22人在2007年3月至2010年5月期间,为帮谌洪强(已判刑)的忙将人打成重伤、对运输木材的汽车进行敲诈勒索、抢劫摩托车变卖、以被告人吴林林的轿车在换机油中导致发动机损坏之机,对汽车保养场老板进行敲诈、聚众赌博及无故殴打无辜群众,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是收益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
上述被告人均系蒲场镇、风华镇人。“80后”有10人,“90后”有3人。
该案是绥阳法院继2010年11月22日审理“二O八”涉黑大案以来审理的又一件涉嫌被告人数最多、罪名多、社会危害大、案件复杂的案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