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二0一0年第一期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成交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2010年4月9日绥府常议[2010]7号文件批准,我局拟以划拨方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宗,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用地单位:绥阳县人民法院。
二、项目名称:绥阳县人民法院旺草法庭综合楼建设项目。
三、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四、申请用地面积:158.40平方米。
五、公示时限:
公示期为10日(自2010年4月23日至2010年5月2日止)
六、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如对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我局将依法对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予以划拨。
联系单位:绥阳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绥阳县洋川镇儒溪路
联系人: 王国强
联系电话:0852-6233808
绥阳县国土资源局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