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砍滥伐致一人死亡
本报讯(尹光全柳阳松记者段波)组织他人私砍滥伐,因未能控制好树木的倒向,也未给伐木人员采取安全措施,致使树木倒下当场将1名伐木工人砸死,目前涉案的2名组织者,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据警方介绍,2名犯罪嫌疑人喻某、李某均系绥阳县蒲场镇人。6月初,二人经人介绍,从绥阳县洋川镇村民周某手中,以3400元的价格,购得松木17棵。几天后,二人在未办理有关手续的情况下,便组织4名伐木工人前往砍伐这17棵松木。砍伐过程中,由于未能控制好树木倒向,也未给伐木人员采取安全措施,致使树木倒下时,伐木工人王某躲避不及,被砸中头部当场死亡。
案发后,绥阳警方立案侦查。警方调查认为,砍伐高大树木属高度危险作业,嫌疑人喻某、李某作为伐木的组织者,在明知有危险的前提下,仍组织工人在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下,冒险作业,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嫌疑人喻某、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