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新绥阳网 >> 诗乡资讯 >> 绥阳新闻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索夫”遭拒这媳妇交警队弃子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遵义晚报   发布者:李小浪 徐驰
热度265票  浏览101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4年4月11日 10:52

  半岁婴儿难坏民警,荒唐女子被处警告训诫

  本报讯(李小浪徐驰记者段波)丈夫驾车致一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其妻为让交警放人,竟把自己年仅半岁的儿子“丢”在交警队走人。10日,针对其妻的这一荒唐行为,绥阳县交警大队依法对其处以了警告、训诫的行政处罚。

  女子“弃婴”

  今年2月5日晚7时许,男婴的父亲骆某(正安县人,暂住中心城区),驾驶一辆轿车,从正安县往遵义城区方向行驶。当车行至距离绥阳县城10多公里的地方时,不慎将行人赵某当场撞死。案发后,绥阳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认定骆某未保持安全距离,也未采取安全措施,应在这起重大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但因骆某不能先行支付赔偿款,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协议。

  3月12日,绥阳县交警大队依法对骆某以交通肇事罪予以了刑事拘留。4月1日,骆某的妻子向交警部门提出对丈夫“取保候审”的要求,因不符合法定条件,公安机关未予采纳。4月3日下午,骆妻再次来到交警大队,要求警方放人。遭到拒绝后,骆妻狠心将6个月大的儿子放在事故处理室的沙发上离去。

  面对不停啼哭的婴儿,男民警们束手无策。无奈之下,大队长耿中健叫来了多名女警(女辅警)。直至刚做母亲不久的女辅警陈秀秀接过孩子,孩子才渐渐停止哭泣,办公室也终于安静了下来。

  多方寻人

  为尽快处置这起“弃婴事件”,民警马上给骆妻打电话。然而,骆妻接到电话后,一会谎称自己已乘车返回正安老家,一会又说自己已经抵达遵义。于是民警们分头驾车前往正安和遵义,直到晚上7时许,骆妻才说了真话,“自己一直在绥阳县城。”

  民警随即开车将其接到交警大队,反复地做她的思想工作。同时,也警告骆妻,如果丢下孩子不管不顾,将涉嫌遗弃罪

  最终,骆妻认识到了自己错误,并表示自己是“救夫心切”,才干出了“弃子”的荒唐事。10日,针对骆妻的行为,绥阳县交警大队依法对其处以了警告、训诫的行政处罚。

TAG: 交通肇事罪 刑拘 遗弃罪 重大交通事故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穿衣搭配 | 特价手机 | 聚划算 | 阿里旅行 | 特价机票 | 购物客 | 当当书店 | 京东商城 | 国美在线 | 1号店 | 苏宁易购 | 小米手机 | 携程机票酒店 | 同程网 | 大众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