靓丽新村入画来——绥阳县“黔北民居”创建见闻
从遵义市进入绥阳县一直到该县的温泉古镇,近50多公里长的公路沿线,新修的农房随处可见,房子的构造一个模型,只是大小不一,清一色的尖屋顶、坡屋面、小青瓦、雕花窗。这就是砖混结构修建的“黔北民居”。
绥阳县近年来高度重视新农村建设,从2007年起,县财政每年拿出近1000万元的资金补助群众,而且出台了专门的文件,新建一栋黔北民居每平方米补助外墙装饰材料费25元,每户最多补助可达6000元。
温泉镇的老街已彻底变样,独具特色的黔北民居,使小镇风格独树一帜。小镇道路全部改为石板路,引小镇旁边的河水穿镇而过,形成水体景观,同步进行园林绿化。
通过市场运作,将整个小镇从居住功能转化为旅游功能,形成高端旅游品牌,小镇居民逐步搬迁到新区居住,原居住区变成酒吧、茶楼、客栈、娱乐区,小镇的居住功能变为商业功能,农民变成商人。
绥阳县自开展以“四在农家”创建活动为载体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来,按照绥阳县县委袁竞书记“产业基础好的先行,沿207省道和主要县道先行,群众积极性高的地方先行”的原则,农村面貌大为改观,农民生活环境得到改变,农业生产基础设施不断完善。
尤其是近两年来,该县创建工作取得了以点连线、以线连片的效果就207省道沿线,新修黔北民居2000多栋,全县通过政府投入部门资金起到“四两拨千斤”效果,拉动农民投入新农村建设资金达2亿元。
绥阳县委副书记、县长覃儒方多次强调,搞好“四在农家”创建,规划是龙头,是基础,不仅能有效避免村庄建设中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还能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增强村民对家园的关注和认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