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质量 消费者“最头痛”——省消协公布2009年消费投诉统计结果
昨日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省消协公布了2009年消费投诉受理统计结果:去年全省消费者对服务、百货和家用电子电器等三类投诉比较突出,其中,百货质量成为消费者的头号烦恼。
据了解,2009年我省各级消协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受理消费者投诉8099件,解决8024件,占总投诉的99.07%。
百货质量投诉2136件
案例:2009年1月17日,毕节市消费者王明杨等5位消费者在超市购买了标价15元的牛肉干一包,食用中发现有霉变的牛肉。经调解,确认问题属超市责任,调解超市补偿5位消费者1600元;
5月10日,思南县许家坝镇消费者廖小姐在当地某日化门市部购买化妆品时,经营者向其推荐了一种名为“氨基酸”全效美白祛斑精华霜的新产品,谁知用后的第二天脸上就开始红肿、瘙痒,后来发展到脸部流黄水、肿胀、喉咙痛痒、头痛,消协根据相关法规,调解先由商家出资让廖小姐到大医院进行治疗,共花去医疗费10521元。
数据:去年令消费者最感烦恼和头痛的当数百货质量问题,从省消协全年消费投诉分析结果看,百货质量已成为商品类别投诉的“罪魁祸首”,达2136件,占总投诉的26.37%,其中又以食品和化妆用品投诉居多。
服务投诉2112件
案例:2009年5月2日,消费者朱子兰参加了黔西某旅行社组织的北京、天津七日游,旅游过程中,在北京一餐馆上卫生间时滑倒摔伤,经北京天坛医院照片确诊为左臂粉碎性骨折,返回黔西后仍需在医院治疗,旅行社认为,旅游者都是参加了保险的,应找保险公司赔付,后经消协调解,旅行社同意一次性补偿朱子兰12800元;
7月7日,消费者陈雪玲在绥阳县洋川镇某干洗店干洗了一件羊皮大衣,但取皮衣时发现,衣服已被洗变色,且部分水钻脱落。根据调查,皮衣之所以被洗变色,是经营者洗衣服时使用药水错误造成的,消协遂调解,干洗店赔偿陈雪玲经济损失费1600元,免收160元洗衣服务费。
数据:服务投诉以“当仁不让”的架势,排在了商品类别投诉的第二名,全年共有2112件,占总投诉的26.08%,与2008年的1651件相比,整整多出了461件,增长5.18%,这既体现出了商家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有待提高这个问题,同时也说明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增长得非常迅速。
电子电器投诉1935件
案例:1月4日,习水县永安镇楠木村村民冯宗元向消协投诉称,他家的电视机在晚上关机状态下突然起火燃烧,电视机被烧毁,现商家已将烧毁的电视机运走。经查,电视机燃烧的当晚电压未出现异常,是由机器内部发生的,消协协调商家免费更换了一台同品牌新电视机。
数据:2009年,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共有1935件,占总投诉的23.89%,从接到的投诉来看,其中不少还关系到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唯一让人觉得欣慰的就是与2008年相比,投诉量有所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