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水利局关于抗旱设备物资询价采购的公告
各有关供应商及生产厂家:
根据县人民政府及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批意见,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就下列抗旱设备物资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参加。
一、采购项目:抗旱专用物资(见下表):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应具备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的技术和售后服务能力。
(4)注册资金100万以上的专业设备生产企业
三、要求:
(1)本次报价应含运输、卸货、税金等费用,交货地点为指定地点。
(2)本次采购是一次性报价,不接受递交报价单后对报价的修改。
(3)本询价表中的所有项目必须填写,并加盖公章,如无相应填写内容请注明“无”;如对技术参数或付款方式有异议,请说明;
(4)传真报价时,请提供营业执照、产品质量合格证等必要资质条件,投标联系人,联系方式。代理商要求提供授权书复印件;
(5)填写此表时,视为认同采购单位的技术协议,通知中标后,签订合同的单位必须是投标单位,即以投标单位章为准;报价单位按以上表格可单表或多表报价,不中标不预通知;
(6)以上抗旱设备物资最好是生产厂家直销为宜。
(7)为了抗旱工作的需要,须早做准备。本次采取定时询价,报价时间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过期不侯;
四、评审:
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按照质量与服务相同的前提下,依据统一的价格要素评定最低报价。在询价过程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按无效报价处理:
(1)询价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指报价单);
(2)预算价过大,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3)技术参数出现重大负偏离的;
(4)资质证件不齐的或无效的;
五、询价小组:由水利(防汛办)、财政、质监、政府采购办有关人员组成询价采购小组。
六、合同签订:成交供应商(厂家)待采购人通知后三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 0852-6220579 自动传真:0852-6221490
QQ:1446358133
特此公告
采购单位:绥阳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二0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