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新绥阳网 >> 诗乡资讯 >> 绥阳新闻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肇事车跑了,我没追上”——绥阳男子撞人逃逸反报假警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遵义晚报   发布者:高伟 段波
热度260票  浏览174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2年3月01日 10:53

  22岁的绥阳男子詹某在撞死1名行人后驾车逃逸。约一二十分钟后,詹某又返回事故现场,对事故处理民警称“肇事车撞人后跑了,我追了一段没追上”。昨日,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詹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

  2月26日晚8时56分许,207省道绥阳县洋川镇兴隆村徐家寨路段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1名行人被一辆面包车撞伤后,推移了10多米,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由于肇事车与肇事司机已逃逸事故现场,绥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随即成立“2·26”重大交通肇事逃逸专案组,并在出入县城的各个交通要道上设卡堵截肇事车辆。

  然而,就在事故处理民警还在勘查现场时,1名20岁出头的男子来到现场后开始问东问西。与其他围观群众不同,该男子似乎特别关心事故的调查进展。此外,该男子还向事故处理民警声称,“肇事车系一辆‘五菱’牌面包车,事故发生后,我还驾车追了一段,可没有追上”。

  由于报案男子系该案的唯一“目击证人”,警方随即将男子带回交警大队作进一步询问。可是随着案件调查的深入,男子提供给警方的口供开始漏洞百出,通过民警对事故现场的研判,警方大胆推断,肇事者就是“报案男子”。当晚,通过民警耐心的法制教育,最终男子承认自己驾车撞死人后逃逸,并报案的全部犯罪经过。

  经查明,现年22岁的肇事司机詹某,系绥阳县人。事故发生当晚,他驾车返回县城途经徐家寨路段时,在与前方来车相会中,不慎与1名行人发生碰撞,并将受害人推移了10多米远的距离。事发后,詹某担心承担责任,眼看四处无人,遂驾车逃离现场。尔后,詹某对自己的逃逸行为十分矛盾,在思想斗争10多分钟后,决定返回事故现场查看一番。

  当詹某返回现场时,事故现场已围观了许多人。眼看交警正在调查,詹某便自作聪明地报案称“自己目睹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目前,涉嫌交通肇事罪的詹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拘。对事故的发生原因和责任认定,交警部门仍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TAG: 交警 交通肇事罪 绥阳县 逃逸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穿衣搭配 | 特价手机 | 聚划算 | 阿里旅行 | 特价机票 | 购物客 | 当当书店 | 京东商城 | 国美在线 | 1号店 | 苏宁易购 | 小米手机 | 携程机票酒店 | 同程网 | 大众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