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再次上浮
继2011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今年,遵义再次将标准上浮。
具体为红花岗区、汇川区、新蒲新区、仁怀市、遵义县:400元/月/人,上浮75元。赤水市、桐梓县、绥阳县、正安县、道真县、湄潭县、风冈县、务川县、余庆县、习水县:330元/月/人,除道真、务川上浮84元外,其余上浮6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红花岗区、新蒲新区、汇川区、仁怀市、遵义县:1776元/年/人,除遵义县上浮456元外,其余上浮360元。赤水市、习水县、桐梓县、绥阳县、正安县、道真县、湄潭县、风冈县、务川县、余庆县:1680元/年/人,上浮360元。
据介绍,此次遵义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提标将于今年3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将于4月份按新标准兑现低保金,并补发1至3月新补助水平与原补助水平的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