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阳县工商局在市场检查中发现一起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经过调查,商家被处以2000元罚款。
日前,绥阳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在对洋川镇进行市场检查时,发现酒商刘某经营的“迎宾酒”涉嫌侵犯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执法人员立即进行立案处理,并没收刘某仓库内的“迎宾酒”26件。经查,刘某经营的“迎宾酒”侵犯茅台酒厂有限责任公司“五星”商标注册专用权的事实成立,该局对刘某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本报记者 肖代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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