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质监局转变作风服务园区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认真执行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规定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把一切从实际出发、从大局出发,很好地服务园区建设,绥阳质监局高度重视,周密安排,采取五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四要十不准”规定,扎实有效推进各项工作。
据悉,该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机构,具体负责抓“四要十不准”规定的贯彻落实,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教育,利用悬挂横幅和张贴标语等形式对“四要十不准”规定的意义和目的进行了广泛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干部执行“四要十不准”规定情况纳入日常督查内容,采取明察暗访形式督查,对所查实的违规行为,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并将贯彻落实“四要十不准”规定、加强作风问题整改情况,列为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日常绩效考核和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考核管理和评议监督。同时,要求各部门认真对照“四帮四促”、“三个建设年”、“四要十不准”规定,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作到统筹兼顾,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2012年以来,通过“四要十不准”这一制度的执行,有效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切实提高了工作效率,树立了“团结和谐、爱岗敬业、奋发有为、务实清廉”的绥阳质监新形象。(记者 杨义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