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新绥阳网 >> 诗乡资讯 >> 绥阳新闻 >> 详细内容 在线投稿

安徽女子在绥阳卖假币诈骗被判刑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绥阳报   发布者:周光敏
热度305票  浏览210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3年11月20日 13:53

  本报讯 近日,绥阳县法院宣告判决因犯诈骗罪的安徽籍女子汝马艳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3000元。卖假币女为自己的“卖纸”行为付出了代价。

  汝马艳,女,1976年出生,初中文化,安徽省人。2011年11月份的一天,汝马艳在绥阳县洋川镇汽车站门口吴某某经营的羊肉粉馆吃羊肉粉时,询问被害人吴某某市面上假币流通的情况,并送了2张50元面值的真钞给吴某某,称是假币样品。吴某某把真钞当假币用出去后,便联系汝马艳让其帮忙弄些假币。2011年12月下旬的一天,被告人汝马艳约吴某某在贵阳市维多利亚咖啡厅见面,并伙同一个自称是“杨总”和“老李”的人送了6张50元面值的真人民币给吴某某,并骗之是假币样品。吴某某将“假币”用出去后并再次联系汝马艳购买假币的事情。2012年1月8日,被告人汝马艳和吴某某在贵阳见面,在贵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一楼过道处,吴某某以15,400元的价格在被告人汝马艳和“杨总”、“老李”手里购买了10万元钱50元面值的“假币”,后吴某某发现购买的假币均为白纸后,到桐梓县公安局自首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汝马艳的家属将赃款15400元退还给被害人吴某某。最终,汝马艳受到法律制裁。

  (周光敏)

TAG: 诈骗罪 自首 人民币 羊肉粉 假币
上一篇 下一篇
发表评论
换一张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查看全部回复【已有0位网友发表了看法】
| 穿衣搭配 | 特价手机 | 聚划算 | 阿里旅行 | 特价机票 | 购物客 | 当当书店 | 京东商城 | 国美在线 | 1号店 | 苏宁易购 | 小米手机 | 携程机票酒店 | 同程网 | 大众点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