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绥阳县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和扩大报销范围。在住院补偿上,实行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互认制度,调整提高各医疗定点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市内乡镇卫生院医疗费用按80%、市内县级医疗机构按60%、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按45%的比例报销。每人每年的累计住院报销限额可达5万元,并实行保底补偿、捆绑项目补偿和门诊统筹补偿。还新增了特殊病种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产生的大额门诊的医疗费用,并扩大相关费用的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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