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通知》(遵府通[2010]1号)精神,按照《贵州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黔安监煤矿[2010]13号)要求,通过煤矿企业自检自评和申报,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采取书面和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审核,绥阳县宏盛煤矿达到贵州省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煤矿考核标准,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截止期为2011年11月12日。若对公示事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绥阳县安监局反映。
地址:绥阳县北大街博雅苑内
电话:0852—6220320
绥阳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