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出台规定:自办宴席须申报备案
红白喜事,到酒楼不方便,不少居民干脆在自家附近就自办宴席了,不过,从现在起,你可要注意了,自已家里办宴席,只要超过10桌,也要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才可以。昨日,遵义市政府办公室发布了《遵义市城镇和农村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城镇和农村居民自办宴席需实行申报备案制度。
根据规定,为保障城镇和农村居民自办宴席的食品安全,有效预防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市要求城镇和农村居民自办宴席实行申报备案制度,自办宴席举办者须提前5天,向所在村委会或者居委会提出备案申请。因丧事举办宴席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按规定时间提前申报的,应在宴席举办当天提出备案申请。备案申请的内容包括所办宴席原因、就餐人数、桌数及自办宴席所聘请厨师个人健康状况等,申报地有传染病正在流行的,禁止举办宴席。
同时,我市还将建立城镇和农村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建立城镇和农村居民自办宴席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制度。对申报登记备案率较低、由于未申报上报而发生食物中毒、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政府和对城镇和农村居民自办宴席监管不力的部门,一律取消当年食品安全工作评先、评优资格;对城镇和农村居民自办宴席申报登记备案工作业绩突出的食品安全协管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实行城镇和农村居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举办者和宴席厨师违反规定举办城乡居民自办宴席的,由村(居)委会按照村规民约进行处理,并将有关处理情况记入宴席厨师个人档案,定期进行公示。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王文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