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成立
2010年9月1日,绥阳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在县消防大队成立。遵义市消防支队副队长王世平、县领导运动、李衍文,县政府应急办、县公安局、县消防大队等职能部门和驻绥单位以及15个乡镇分管领导计150人参加授牌仪式。

应急救援大队实行“政府领导、条块结合、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确保一旦接到调度能够快速出动;并将矿山、医疗、安监、民政、交通运输、地震、环保、建设、市政、通信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纳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调度、作战、训练体系,将应急物资储备单位和应急设备制造企业纳入应急救援体系,将应急志愿者队伍纳入应急社会动员体系。
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成立后,一是要进一步提高专业救援能力。要充分认识当前应急救援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任务,按照“一队多用、专兼结合、苦练精兵、常抓不懈”的建队原则,认真组织岗位练兵活动,不断加强学习,强化训练,熟练运用各类救援装备器材,掌握各类灾害事故救助本领,不断提高队伍的技战术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组织放心、人民信赖、富有战斗力”的应急救援铁军。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体系。要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的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应急救援任务、职责、程序,尽快建立和完善集中指挥、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应急救援工作体系。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信息沟通和工作配合,在全县形成统一指挥、协同作战、分工负责、运转高效的应急救援联动格局,齐心协力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的保障工作。各级各部门都要关心、支持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长效规范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和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机制,把应急救援物资、装备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在训练场地、通信联络、后勤保障等方面积极提供条件,确保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投入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四是要进一步整合应急资源,增强应急处置时效性。县应急办要认真调研,准确统计全县人力、物力、财力等应急资源,并作好台账,做到心中有数,以便需要时能及时调配。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严格按照抢险救援的统一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尽快完善应急预案,必须做到一旦险情发生,能切实按预案服从统一调配,增强应急响应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