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荣生鲜鱼坊疏散指示标志不符标准被罚款3000元
近日,贵州省绥阳县消防部门组织监督检查人员对绥阳县荣生鲜鱼坊进行消防监督时,发现该场所消防疏散指示标志配置不符合标准(未配置疏散指示标志),违反贵州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改正并处人民币3000元罚款的处罚。
通过检查,消防监督员发现绥阳县荣生鲜鱼坊消防疏散指示标志配置不符合标准(未配置疏散指示标志),违反了《贵州省消防条例》第二十四条之规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消防监督员当场对该场所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受案进行调查取证。为消除火患,严惩消防违法行为,消防部门依据《贵州省消防条例》第五十三条之规定依法给予绥阳县荣生鲜鱼坊处人民币3000元罚款的处罚。
目前,绥阳县荣生鲜鱼坊负责人已经接受了处罚,并表示一定要积极学习消防知识,消除火灾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