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强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遏制和预防发生在工程建设领域中的职务犯罪,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营造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2010年至今,绥阳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目前共受理查询160次,被查询的单位达1029个,被查询的人数达1209人,其中通过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7人次,建设单位取消了其参加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
该院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意见》、《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检察机关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省、市院关于受理社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要求,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经济社会建设。
为确保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正常开展,督促县直机关自觉到该院查询,该院通过与县委、政府协调,把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纳入县直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标中。年终抽派预防科干警参加县委年度目标考核,对县直机关开展查询工作进行现场考核打分。
由于行贿犯罪查询工作是检察机关近年来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举措,一些部门还不清楚、不知晓查询内容,该院预防科为打开查询工作的局面,主动到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部门和政府采购成员单位宣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宣讲查询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争取县直部门的支持配合,形成建设诚信社会的合力。
对县直机关移送的查询函,该院做到了在一周内回复反馈,决不拖延。同时,对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要求查询单位按照规定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检察机关。
该院对2008年以来全县的重点建设工程从规划方案、投资数额、资金来源、招标代理、施工监理单位等内容进行电脑建档管理,对全县重点工程建设情况一目了然,为查询的工程项目后继建设情况进行跟踪预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