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阳县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流程
一、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一次性告知制度
在办理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对项目单位报送的相关材料必须认真负责地进行审阅,符合条件、材料齐全的要限期办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当场或者在三日内一次告知其所需补充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工作流程
(一)基本建设项目审批
1、县、区(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的项目为:县、区(市)内不需市级及以上平衡资源和外部条件的项目;全部使用县级政府资金的项目;省、市委托县、区(市)审批的项目。
2、审批制项目的三个阶段:
项目建议书(解决项目能否建设的问题)——可行性研究报告(解决怎么建设的问题)——初步设计(解决初步建设方案的问题)。
(1)项目建议书(立项)审批——3个工作日
A.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委托有工程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及申请(立项)批复的文件。
B.发改部门收到相关资料后进行审查(重大项目组织评估审查)。
C.审查符合要求后发发改部门作出批复——3个工作日。
(2)可研审批——5个工作日
A.项目单位提供资料:1、委托有工程资质的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申请批复的文件;3、城乡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环评影响评价等。
B.发改组织对项目进行审查。
C.审查符合要求后发改作出可研批复——5个工作日。
D.持项目建议书(立项)批复文件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3)初步设计审批——6个工作日
A.项目单位提供资料:1、委托具有工程资质的机构编制的初步设计;2、申请批复的文件;3、规划许可、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消防设计等审查意见。
B.发改组织专家审查(审查内容: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规模、方案是否与可研一致)、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范标准、投资概算是否控制在审批范围内。
C.审查符合要求后发改作出初设批复——6个工作日。
(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
核准制项目:一是国家规定的重大类项目,关系国计民生、安全的项目;二是可能或对资源、生态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如电站、资源开发、原材料供给。主要是从经济安全、资源的合理分配进行审查。
核准的项目主要有六大类八项。
1、农林水利
其他水事工程:国家、省、市(州、地)核准以外的其余项目。
2、交通运输
(1)公路
公路:县(市、区、特区)域内项目。
独立公路桥梁、隧道:除国家、省、市(州、地)核准以外的其余项目。
(2)水运
内河航运:除千吨级以上通航建筑物项目外的其余项目。
3、原材料
化肥:年产50万吨(不含)以下的钾矿肥项目;磷矿肥项目。
4、城建
国家、省、市(州、地)核准以外的其余项目。
5、社会事业
县(市、区、特区)属项目。
6、外商投资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包括增资)5000万美元(不含)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
办理程序:
A.项目单位首先向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保、水利等部门申请办理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保方案等手续。
B.项目单位持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等备齐资料后向发改提出项目申请报告。
C.发改组织审查或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评估。
D.审查或评估通过后在3个工作日内日办理完毕。
(三)投资项目备案
1、按照属地原则备案,发改备案项目为审批制和核准制目录之外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企业新建项目。
2、项目备案内容
(1)项目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单位名称、项目单位性质;
(2)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址、建设规模及主要产品生产规模、资源消耗量、废弃物排放量、资源综合利用措施、新征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计划开工时间、建设期限。
(3)项目投资情况,主要包括:项目总投资、资金来源。
(4)项目申请备案前与国土、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沟通情况。
办理程序:
A.项目单位向投资主管部门领取填写《贵州省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B.项目单位需备齐资料:1、《备案申请表》;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项目简介,包括产品方案、配套条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说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说明、符合行业准入标准的说明;4与国土资源、城市规划、环境保护等有关部门的沟通情况等。
(注: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对所 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
C.发改组织备案审查
D.在符合备案要求的前提下,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E.如不符合本案要求,作出不予备案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F.出具备案确认书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重新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1)投资主体发生变化;
(2)建设地点发生变化;
(3)主要建设内容发生变化;
(4)项目建设规模超过备案规模30%以上;
(5)项目总投资变化超过原备案数额30%以上。
4、项目备案文件有效期2年,自备案确认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项目备案机关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原项目备案机关申请延期的,原项目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