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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警方侦破系列合同诈骗案 挽回经济损失一百余万元

排行榜 收藏 打印 发给朋友 举报 来源: 贵州都市报   发布者:张兴洪 祝元国
热度425票  浏览142次 【共0条评论】【我要评论 时间:2011年4月18日 09:46

  4月15日,绥阳警方宣布成功侦破一起系列合同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为受害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胡光强已被逮捕,追逃、追赃工作正在进行中。

  2010年12月8日,绥阳警方接到枧坝镇居民陈某报警称:2010年3月30日,被重庆琬烨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胡光强以入股40万元,每年分红18万元为诱饵,签订入股分红合同,骗取现金40万元。接到报警后,警方立即成立了专案组负责对该案的侦破。

  正当专案组民警紧张侦破时,枧坝镇陆续有10余人到专案组报案,称被胡光强采取入股分红、出售其公司建筑塔机并反租支付租金、出售虚假建筑塔机、同一建筑塔机重复出售等方式签订合同诈骗总金额达200余万元。同时,重庆市居民20余人也报案称:他们将自己购置的建筑塔机租赁给胡光强经营后,胡光强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租金,建筑塔机去向不明,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鉴于案情重大、涉及区域广、受害人多、取证难度大,绥阳公安局再次组织召开会议,并从法制等部门抽调精干警力,协助案件侦破。

  经过专案组3个月的艰苦奋战,足迹遍布四川、重庆、都匀、毕节、遵义等地,行程3万余公里,调查走访群众300余人,最终将该案侦破,并将犯罪嫌疑人胡光强(男,31岁,绥阳县枧坝镇枧坝村人,重庆琬烨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抓获,共破系列合同诈骗案10起,涉案金额147.58万元,为受害人追回价值100万余元的建筑塔机9台,现金3万元,共计挽回经济损失103余万元。(张兴洪 祝元国 本报记者 唐正平)

TAG: 犯罪嫌疑人 绥阳县 受害人 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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