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包车撞危房伤3人 “毒驾”司机被刑拘
本报讯(徐驰肖永飞记者段波)7月12日晚10点左右,绥阳县城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事故中,一辆“五菱”牌微型面包车在撞伤1名行人后,又撞向路边的一间危房,致使危房坍塌,瓦砾伤及另外两名男子。15日,该案经绥阳县交警大队调查证实,现年39岁的肇事司机张某,在事发当时处于“毒驾”状态,对此,交警部门依法以“危险驾驶罪”对其予以了刑事拘留,同时,张某还将承担相应的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事发当晚,绥阳县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县城南环路上一辆面包车撞垮了房子,伤了3人。为尽快营救伤者,交警部门随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处置,民警抵达现场后发现,肇事司机张某精神恍惚,当即对其进行了控制。
事后,经交警部门调查证实,张某其实是名“药鬼”,档案显示,近10年间,张某先后在遵义、贵阳等地被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戒毒”4次,并因犯贩卖毒品罪曾被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
今年1月,张某从贵阳戒毒所出来后再次复吸。7月11日晚,吸食毒品冰毒后,处于亢奋状态的张某随即与朋友们打牌至第二天上午。7月12日,仍处于兴奋中的张某驾驶一辆号牌为贵C/G31××号的“五菱”牌微型面包车(该车已脱审,第三责任险有效),在明知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开车从县城前往旺草镇。当晚返回县城时,张某因过度疲劳,精神恍惚,先将1名行人撞伤后,又撞向道路左侧的一间危房,致使危房坍塌,瓦砾伤及另外2名男子。
经绥阳县公安局洋川镇派出所对肇事驾驶人张某进行尿检证实,其结果呈阳性,并证实张某在驾车时确实吸食过毒品冰毒。针对肇事司机张某的行为,绥阳县交警大队依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对张某予以刑事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