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创建平安·构建和谐”诗乡征文演讲大赛的启事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县创建平安工作,构建和谐绥阳,全面提升我县群众安全感。经中共绥阳县委同意,由绥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联合举办以“创建平安·构建和谐”为宗旨的诗乡征文大赛和演讲大赛。
一、征文大赛要求:
1、征文宗旨及要求:反映全县创建平安、构建和谐为主题的先进、典型、感人、真实的人和事。全县综治成员单位、创安成员单位和各乡镇、全县各中学、县属小学及各镇乡中心小学必须交2篇以上稿件,要求交稿的单位将纳入综治工作年度考核内容。同时热忱希望全县各单位和各位文艺界人士踊跃参加投稿。
2、征文体裁:演讲稿、诗歌(朗诵诗、古体诗、现代诗)、散文、报告文学、曲艺小品和部分书画摄影作品。要求朗诵诗在80行左右,现代诗20行以上,演讲稿、散文、报告文学在3000字以内,曲艺小品不限字数。书画摄影作品必须紧扣主题,不参加评奖,主要用于出专集,作品一经采用,即付稿费。
3、征稿起止时间:从即日起至6月20日止。
4、征文注意事项:所有稿件均交县文联办公室[QQ邮箱:969830069@qq.com]。由县文联指定专人隐去姓名统一编号统一格式统一打印适时送交评委会评定,稿件署名以实名或笔名均可,并请留下联系方式。采用、未采用的稿件均不退稿。与征文宗旨不相符或抄袭他人的稿件,均不能参加评选。
5、征文奖励:设一等奖2名,每名奖1000.00元;
二等奖5名,每名奖500.00元;
三等奖10名,每名奖300.00元;
优秀奖20名,每名奖100.00元。
6、所有获奖作品均收入专集编辑出版,同时选用部分未获奖作品收入专集,凡入选作品均付稿酬,所有作品均可选为演讲比赛稿。
二、演讲大赛要求:
1、演讲内容:以“创建平安,构建和谐”为主题,内容充实、事例动人、贴近生活,富有鲜明的时代感。
2、参加对象:全县各间中学推荐一名中学生参赛(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落实)。县直机关推荐10选手参赛(由县直属工委具体负责落实)。各镇乡推荐一名选手参赛(由各镇乡负责落实)。
3、比赛时间:2010年6月底 。
4、比赛地点:县行政中心一楼报告大厅。
5、注意事项:(1)、参赛选手必须脱稿用普通话演讲。(2)、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选手上场迟到1分钟视为弃权。(3)、每位选手比赛时间限定在5—8分钟内,超过规定时间酌情扣分。(4)、比赛分学生组和成年组分别进行比赛。(5)、各参赛选手名单及演讲稿,务必于6月15日前交政法委办公室。联系人:冉飞,任荣。联系电话:6363225 6363227 6363176 18786178818 13595237722
6、演讲奖励:
(1)、学生组: 一等奖2名,每名奖600.00元;
二等奖4名,每名奖400.00元;
三等奖6名,每名奖200.00元。
(2)、成年组:一等奖2名,每名奖600.00元;
二等奖4名,每名奖400.00元;
三等奖6名,每名奖200.00元
(3)、 优秀奖若干名,每名奖50.00元。
(4)、 组织奖4名,发给奖牌。
绥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中共绥阳县委政法委员会
2010年5月18日
